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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网论坛总版规(暂行)

本制度从即日起至2014年6月份为试运行,相应内容会逐渐增加。【现在工作人员会根据版规处理新帖及梳理2014之前的老贴,请相关网友周知】


电子信息网论坛总版规(暂行) 




第一章 总则与理念 

第二章 论坛版规细则与处理办法 

2.1 用户名规范 

2.2删帖制度 

2.4问答制度 

2.4.1 问答的定位 

2.4.2 问答规范标准 

2.5达人团制度 

2.6站内信规范 

第三章 站务及投诉 

第四章 版权声明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与理念

(一)论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整个电子行业;

(二)电子信息网论坛由网博互动公司官方建立,仅用于网友之间基于电子技术相关的交流平台,其交流内容的种类仅限于网友发布的电子行业相关技术、分享、讨论、原创、求助贴 ;论坛官方发布的相关通知、活动贴、技术贴 ;广告版区亦需与电子行业相关 ;灌水区供工程师休闲娱乐使用;

(三)每位网友都有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力,论坛尊重每位网友的言论自由权,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与官方许可的尺度范围内予以保障; 

(四)本论坛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电子信息网论坛管理中心。

第二章 论坛版规细则与处理办法 

    任何会员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不论版主还是个人,凡帖子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相应帖子,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论坛有权对其做出暂停或取消帐号的处罚: 

2.1 用户名规范

Ø 用户名为4-20个字符(英文字母、数字)组成,用户名均不能单独以数字命名

Ø 密码为6-20个字符(英文字母、数字)组成

Ø 不得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即不能出现电源网、电子信息网、电源、管理员、小编、工作人员、客服、dianyuan
的字眼;

Ø 不得含有厂商名称、电话、QQ等信息;

Ø 使有粗鲁不文明用词的用户名。如fuck、奶奶的、傻B等;

Ø 涉及法律及社会禁止词汇的用户名。如法轮、骗子、骗钱等;

Ø 含有广告信息的用户名。如合买、合买群、专家等;
温馨提醒,如发现有不符合本站注册规范的用户名,本站对其ID进行查封,还望广大会员朋友们积极配合,注册时尽量避免以上所包含的词汇。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2.2删帖制度

1、非广告版区发布广告

    电子类广告——删除外链、转移到广告版区;与电子行业无关的广告——屏蔽该用户3天并删除帖子;内容有一定的价值,比如含有技术类,心得类等——删除广告而保留帖子;以收集邮箱、QQ为目的——例如,“本方案要的留邮箱”——删除帖子;留QQ群——一律删除;【老技术帖中电子广告类内容,去掉链接,转广告区,联系方式可保留】

【广告帖的界定】

①在帖子内容中无故发布与本版区无关外链或广告联系方式(以图片、空白、文字等形式)的,按内容而定,视为广告贴;

②发布以宣扬QQ群、QQ等联系方式的,视为广告;

 2、含有色情、淫秽或低俗内容

    含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低俗内容——屏蔽3天并删除帖子;性质恶略或重范的一直屏蔽。

 3、含有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言论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屏蔽3天并删除帖子;性质恶略或重范的一直屏蔽。

 4、含有人身攻击或者恶意话题

    对于人身攻击、谩骂、侮辱、辱骂和羞辱他人亲人、擅自发布他人隐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屏蔽3天并删除帖子;性质恶略或重范的一直屏蔽。

5、 发帖重复或刷屏

    同一主题或相近主题请勿重复发帖,尽量集中于一贴讨论,连续发帖主题无实质或雷同内容,视为刷屏行为,大量无实质性内容的回复,视为恶意灌水行为——屏蔽3天并删除帖子,保留首发贴子;性质恶略或重范一直屏蔽。

【标题贴界定】

①连续发布的帖子属于相同、相近内容,却没有集中归类,视为标题贴;

②发布内容字数过短且没有过多实际意义的,视为标题贴;

【灌水帖的界定】
①发布无实质性内容或相同相近内容(如单表情、数字、字母,字数过少)

②禁止凭空捏造,发布无根据性误导爆料

③禁止以复制他人言论为手段刷主题,借用他人内容却没有表明自己主张的

④无理由、无论据、无厘头的建议贴

⑤禁止一图一帖

⑥代码同一帖子显示较困难的,可分帖子发布,可以酌情不算灌水

 6、包含其他网站外部链接或图片、含有违法违规信息或词句

   竞争对手网站(含媒体、会议、教学等类似于我们的业务范畴)——一律删除;与电子类广告相关——删除外链,转移到广告版区;技术含量高——去除链接,帖子及技术回复保留;主题帖简单,外链含技术内容——把外链技术含量高的内容粘贴过来

 7、与讨论主题无关

    内容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等——电子类转移到相关版区;非电子类无价值内容——屏蔽3天并删除帖子;性质恶略或重范一直屏蔽。

 8、抄袭或有版权之争

    转载,但无版权信息的,或有版权信息,但同时连续转载数量超过具体版规定的——屏蔽3天并删除帖子;性质恶劣或再犯的用户将永久屏蔽网站账号。

 9、含有联系方式

    标题含有联系方式的——删除帖子;【技术贴标题含有联系方式——会帮助去除联系方式,并在贴子下面回复编辑原因】;帖子内容含有联系方式的——转移版区或删除内容;回复中含有联系方式的——LED版区保留,其他版区删除;性质恶略或重范一直屏蔽;【老帖梳理中,遇到主题帖有留下联系方式或求邮箱的内容,涉及方案的先转移,涉及技术的优先修改】


2.4问答制度

2.4.1 问答的定位

Ø 帮助用户解决技术性的相关疑问

Ø 归类各种领域标签,汇总出每个标签下的FAQ问题

Ø 专业的问答环境,提升工程师用户的参与度,提升论坛PV、IP

2.4.2 问答规范标准

1. 提问内容划分

(1)适合问答标准的内容

Ø 技术性疑难问题

Ø 提供电路图或相关参数的问题

Ø 元器件识别

Ø 需要提供学习或工作相关使用资料

Ø 电路或器件的工作原理

Ø 书籍知识点求解

Ø 公式推理

Ø 具体技术名词解释

Ø 生活中遇到的涉及电子技术相关问题

(2)不适合问答标准的内容

Ø 技术分享性文章

Ø 长篇技术讨论

Ø 提问含糊不清

Ø 总结性文章

Ø 新产品参数介绍

Ø 型号询价

Ø 了解企业情况

Ø 长篇代码

Ø 原创文章

Ø 让网友帮忙制作电路图

Ø 拉单接活

Ø 寻找PDF等资料

2. 回复数量划分

(1)问答标准

Ø 回复数3条以上的帖子

Ø 回复数3条以下但涉及有价值答案

(2)不符合问答标准

Ø 自发帖日起一个月内回复数为0

Ø 回复数在3条以下,回复数未涉及有价值答案

Ø 所有回复均为发帖者自身刷屏内容

2.5达人团制度  

稍后公布

2.6站内信规范


(电粉之间发送)

禁止以下行为,否则一律删除,情节严重的屏蔽或封号。

1、发布广告(例如我有一个方案,您留个联系方式等)

2、含有色情、淫秽或低俗内容

3、含有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言论

4、含有人身攻击或者恶意话题

5、发帖重复或刷屏

6、包含其他网站外部链接或图片、含有违法违规信息或词句

7、抄袭或有版权之争


暂时能够发联系方式(QQ、电话或邮箱等),但根据性质而定是否删除

第三章 站务及投诉

1、 投诉等信息一律按照现有的格式转移到站务投诉版区进行申诉受理,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投诉一律不予受理。

2、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在管理团队回应后,将进行关闭;

3、 对管理团队已经解答回应过的同类问题,如其他用户有类似问题或进行再次转发及加工后再次转发,则一律进行关闭、删除或屏蔽,不做另行通知。

第四章 版权声明 

1、本论坛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论坛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2、本论坛有权将发表在本论坛的帖子用于本论坛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群推广等,帖子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3、本论坛帖子(包括转帖帖子)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帖子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4、 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论坛的版权帖子须符合以下规范: 

①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帖子出处“电子信息网论坛”。

②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帖子原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及帖子出处“电子信息网论坛”后方可使用。

③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所写文字原意并事先征求原作者同意,同时注明授权范围 

第五章 附则 

1、所有用户发表的帖子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论坛无关; 

2、论坛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3、本管理守则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守则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在本守则规定范围内,电子信息网论坛管理团队拥有最终解释权。 

5、本管理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电子信息网

论坛管理团队

201405

全部回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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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GG
LV.10
2
2014-05-14 15:3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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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yedin
LV.9
3
2014-05-14 22:19
了解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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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4 22:55
表示看过啦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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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4 23:36
支持。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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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zutaim
LV.11
6
2014-05-15 12:24
支持,最不爽的就是满篇同样的回复帖子。。。。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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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V骆驼
LV.7
7
2014-05-16 10:42
顶一个!无规距不成方圆,越规范的越好!!!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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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7698
LV.9
8
2014-05-16 10:47
内容空洞的贴子看起来是烦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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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16:43
@ta7698
内容空洞的贴子看起来是烦人!

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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